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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上,自诗歌有声律概念以来,所有诗歌都应讲究语言的声韵和节奏。不论是古体诗、近体诗还是自由诗。而诗歌的声律也不单单是要增加韵律美,更重要的是要借助声韵和节奏去表现情感的律动,即所谓声情。
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平水不够,就人为地拉低诗歌的定义和创作要求。
自由诗的创作,对声韵和节奏都没有任何规例。但没有规定不代表没有要求,其是将达成声情和韵律美的责任交给了作者,作者要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,炼出自己的法,无疑是需要一定的天赋和律感,也需要一定的音韵学功底,实际上,比起有法可依的近体诗词要难得多。
这也是我认为学写诗,宜从格律诗入手的原因。有方法总比没有方法要容易学习一些。有人说格律是对创作的束缚,我的看法恰恰相反,格律是为你达成诗歌韵律美的捷径,其相当于为你提供了一套创作模版。
之所以今人对声律产生困惑,主要是自唐宋以后,随着诗词创作水平的下滑,创作者对诗歌要求的下限也在不断拉低。平仄用于格律表述,本来就是四声用于声律的简化。甚至现在对格律一词的释义也是一个缩略版, 王昌龄的《诗格》有云: “凡作诗之体,意是格,声是律,意高则格高,声辨则律清,格律全,然后始有调。”
现在,人们也较少通过声音去表现诗歌了,这使诗与文的区隔变得模糊,于是一些回车键诗歌适时而生,但这离真正意义的诗歌还是有一段距离的。当下也有不少人将写诗当作消遣娱乐,这并无不可,但娱乐和创作终究不是一回事,自我娱乐只要开心就好,可以不设任何要求。
但创作者则应对自己的创作提出更高的要求,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不断进步,我们读到的诗歌也才会越来越美。